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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至5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月至5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7起、死亡378人、受伤102人,同比分别减少161起、148人、69人,下降32.33%、28.14%、40.35%。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3人,分别下降12.5%、10.34%;未接报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92起、死亡102人,同比减少32起、37人,分别下降25.81%、26.62%。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7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同比减少2人;建筑业事故49起、死亡54人,同比减少25起、28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2人;工贸行业事故24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4起、6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6起、4人;煤矿、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事故226起、死亡254人,同比减少119起、103人,分别下降34.49%、28.85%。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9起、6人。农林牧渔业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3人。其他事故15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2起、4人。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道路运输7起、死亡26人,同比增加2起、8人。其余行业未接报较大事故。

三、地区事故情况

1月至5月,5个州市发生较大事故:曲靖市3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起、9人;昆明市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玉溪市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丽江市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大理州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5人。各州市事故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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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5月份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

5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5起、死亡65人,同比减少43起、37人,分别下降43.9%、36.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接连发生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较高。5月18日,玉溪市红塔区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烘干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5月21日,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治理污水管网截污工程井下抹灰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5月27日,剑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进行除臭风管安装作业时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不实不细,检维修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严格,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屡屡重蹈覆辙冒险作业酿成事故等问题突出。二是工贸行业事故反弹。5月份共发生工贸行业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5起、7人,其中,轻工和建材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4起、5人,事故类型多为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灼烫。暴露出部分工贸企业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风险隐患突出。

五、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云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强化会商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超前防范遏制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强降雨、高温等各类极端天气,加强安全风险联合会商研判,强化人流物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监测,结合实际提前谋划部署应对措施,及时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各地要针对违法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切实在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上下功夫,聚焦重大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各类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严格动火、动焊、切割等高风险作业管理,源头防范多种作业交叉导致风险叠加失控,切实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水平。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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