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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至6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月至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3起、死亡500人、受伤135人,同比分别减少138起、116人、72人,下降23.35%、18.83%、34.78%。其中,较大事故9起、死亡32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8.57%;未接报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122起、死亡134人,同比减少32起、34人,分别下降20.78%、20.24%。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5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4起、6人;建筑业事故64起、死亡71人,同比减少26起、27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2人;工贸行业事故31起、死亡34人,同比增加5起、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2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4起、2人;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事故303起、死亡335人,同比减少99起、72人,分别下降24.63%、17.69%。铁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6起、3人。农林牧渔业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起、4人。其他事故20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3起、10人。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道路运输9起、死亡32人,同比增加4起、14人。其余行业未接报较大事故。

三、地区事故情况

1月至6月,6个州(市)发生较大事故:曲靖市3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起、9人;大理州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起、2人;昆明市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玉溪市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丽江市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红河州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各州(市)事故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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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6月份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

6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5起、死亡78人,同比减少18起、12人,分别下降19.35%、13.3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矿山领域冒顶片帮风险突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继1月至5月矿山领域发生3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3人死亡后,6月24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阳磷矿项目部员工在作业时又发生1起冒顶片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暴露出部分矿山企业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二是部分工矿商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6月份发生的30起工矿商贸事故中,11起高处坠落事故、6起机械伤害事故、5起触电事故均涉及违规作业、防护措施缺失等现场管理问题。反映出部分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流于形式,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殊作业缺乏现场监护等突出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是扎实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排查要到底到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末梢“九小场所”等,全面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问题整改要落细落地,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压紧压实,一体推动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二是深刻汲取银川“6.21”燃气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纵深推进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整治攻坚,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确保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到位、燃气企业规范经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推动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三是突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重点加强矿山尾矿库、偏远地区施工工地、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防汛、防洪和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要密切关注瞬时强降雨对企业生产和施工项目的影响,重点防控各类矿山透水和尾矿库溃坝风险。要严防干旱、高温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如有限空间作业易发生中毒窒息,各类化工装置、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容易因高温发生火灾,施工工地高处作业人员容易因高温导致眩晕坠落等。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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