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新法 优执法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培促学强素质,参训人员全覆盖。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新旧法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市应急局3月7日上午召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邀请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安宁市第七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洪敏律师主讲,参训人员覆盖全局干部职工。 立足应急管理实际,培训内容有重点。培训聚焦重点业务科室、执法办案人员,围绕明确行政复议有关原则和要求、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新增多项便民举措、增强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优化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六大亮点内容,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全文解读。并结合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从行政执法单位的角度出发,对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的规定和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讲解。培训内容既具有普适性,又具有针对性,对参训人员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有很大帮助。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降低行政争议风险。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行政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提升了法治理论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提高了办案人员准确适用新法的履职能力。市应急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办案质效,一是持续加强新法学习,把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作为依法履职的必备能力,深刻认识修订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新法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新要求。二是提高执法质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认真梳理监管企业基础信息,严格按照分级分类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三是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将柔性执法融入执法实践,为生产经营单位纾困解难,人性化执法显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提升行政复议应对能力,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纠纷,降低行政诉讼风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找不到该表单。 |